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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定点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0624-201220682
2.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经营生产电器定点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合同签定后一年内分批供货,具体货物名称、交货时间和数量以用户要货通知为准。 |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具体详见合同) |
2 |
经营生产家具定点采购 |
1批 |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报价,也可对某个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报价,但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则可以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复印件,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复印件,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9月9日起至2020年9月16日止(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楼5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项目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
6.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9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项目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公开开标。
7.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fujianbid.com:8098/flow_page!index.shtml)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咨询澄清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之前, 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新店镇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1号楼3-4层
联系人:朱毅
联系电话:0591-3835856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楼509室
网 址:www.fujianbid.com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28360874、87600347
传 真:0591-38872072
联系人:陈美连、林福明
电子信箱:389120623@qq.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