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江西南昌市豫章师范学院自动售货机铺放项目(18台)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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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日期: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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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西南昌市豫章师范学院消息,该校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便利的购物条件,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近期拟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引进1家校园自动售货机运营商,并在日前发出有关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踊跃报名参加。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豫章师范学院校园自动售货机铺放项目

2、学校位于南昌市梅岭大道1999号,占地面积602亩,现有在校学生(注册)98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

3、合同期限:3年(2020年9月1日----2023年7月10日)

4、铺放地点:学生宿舍、教学楼、各功能楼栋。(铺放地点、数量需由校方指定)

5、铺放设备数量:18台。(具体铺放位置、数量见项目要求)

6、场租管理费:不低于1500元/台/年,具体金额为中标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有三年以上注册年限,投标人注册地必须为江西省内,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食品销售类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有食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食品经营的各种证照(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省内高校及大型商场自动售货机(设备)经营业绩:近三年(2017年6月---2020年6月,下同)有3家(含)以上高校经营合同,且自动售货机铺放累计数量在25台(含)以上。以上业绩需在报名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进行核查。符合条件方可报名,不符合条件不可报名。如在后续比选活动中发现业绩合同造假,没收比选保证金。取消中选资格。

4、投标人近三年在从事自动售货机经营期间,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在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非食品经营类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次比选,严格禁止借用、购买公司资质的借壳、套牌行为,参加本次比选报名的人员必须是:

(1)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

(2)如果是授权委托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类),并且在被委托前已经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

(3)如果公司中选,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公司法定代表人每2个月必须出席校方的管理例会1次。遇有重大事件需要处理,接比选人通知后,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4)如出现借壳、套牌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如在中选后,收到相关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9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2、标书费用:本次标书300.00元。

3、地点:江西省天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1999 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8#写字楼407-411室)。

购买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需有三年以上注册年限,投标人注册地必须为江西省内,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食品销售类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有食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食品经营的各种证照(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6月---2020年6月,下同)在从事自动售货机经营期间,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报名时提供合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自证材料)

(3)投标人在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时提供投标人出具的自证声明函),且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进行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提供查询截图)。

(4)具有省内高校及大型商场自动售货机(设备)经营业绩:近三年(2017年6月---2020年6月,下同)有3家(含)以上高校经营合同,且自动售货机铺放累计数量在25台(含)以上。以上业绩需在报名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进行核查。符合条件方可报名,不符合条件不可报名。如在后续比选活动中发现业绩合同造假,没收比选保证金。取消中选资格。(合同原件现场核查,按合同提供单位和电话核实)。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6)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类)(报名时需出具投标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并且在被委托前已经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报名时需出具公司工资单和社保证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4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参选文件送达江西省天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用友南昌产业园二期一号科研楼B02016、B02020室),未书面通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而放弃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活动。

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省天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用友南昌产业园二期一号科研楼B02016、B02020室)。   

六、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递交时间:2020年7月14日09:30 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江西省天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将视为资格条件不满足,无法继续参与本次比选。(汇款信息:户名:江西省天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此处略,具体详情请向招标或代理单位咨询确认),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传媒大厦支行,财务电话:15979173763)

2、未中选者的比选保证金,待比选结果公示,比选方与中选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款账户无息退还。

3、发生以下情况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比选人凭确实证据证明投标人相互串标的;

(3)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的;

(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5)不按比选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进行修正的;

(6)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和参选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的;

(7)证实投标人弄虚作假的;

(8)下达中选通知书后,中选者弃标的。

4、合同履约金:中选方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向比选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未如期缴纳合同履约金的,取消中选资格,没收比选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中选金额(三年总场租管理费)*1.48%。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豫章师范学院

地址:南昌市梅岭大道1999号

电话:13657917259

联系人:罗老师

代理机构:江西省天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倩、强伟

联系电话:15907009707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8#写字楼407-411室

电子函件:10677919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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